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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二级建造师《工程法规》<1.17>

[2020-01-17 14:13:22]   来源:大立教育北京分校   阅读数:

  一个有事业追求的人,可以把梦做得高些。虽然开始时是梦想,但只要不停地做,不轻易放弃,梦想能成真。2020二级建造师《工程法规》每日一练(1.17)。

  1.【单选】下列物权种类中,属于担保物权的是( )。

  A.使用权

  B.收益权

  C.地役权

  D.抵押权

  【答案】D

  【解析】AB选项属于所有权的权能之一,C选项为用益物权。

  2.【单选】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
  A.经依法登记,发生设立效力

  B.合同签字盖章,发生设立效力

  C.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必须登记

  D.未经登记,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

  【答案】A

  【解析】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。合同生效与物权变动无关。

  3.【单选】甲将其房屋卖给乙,并就房屋买卖订立合同,但未进行房屋产权变更登记,房屋也未实际交付。关于该买实合同效力和房屋所有权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
  A.买卖合同有效,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

  B.买卖合同无效,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

  C.买卖合同有效,房屋所有权归乙所有,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

  D. 买卖合同效力待定,房屋所有权不发生变动

  【答案】A

  【解析】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。经依法登记,发生效力;未经登记,不发生效力,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,所有权可以不登记。不动产登记,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。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,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。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,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,自合同成立时生效;未办理物权登记的,不影响合同效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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