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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监理工程师《理论与法规》<3.3>

[2020-03-03 16:46:56]   来源:大立教育北京分校   阅读数:

  在备考过程中,做题巩固知识是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,如果考生能够养成这种习惯,不仅可以巩固知识夯实基础,还可以提升技巧增加信心,让自己能够从容面对之后的困难。2020年监理工程师《理论与法规》每日一练【3.3】已经更新,完成练习养成做题的好习惯吧。

  1、根据《合同法》,关于委托合同的说法,错误的是( )。

  A、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

  B、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转交给委托人

  C、对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不应要求赔偿

  D、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结付的必要费用,委托人应偿还该费用及利息

  【答案】C

  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《合同法》主要内容。无偿的委托合同,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

  2.关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做法,正确的是( )。

  A、招标代表人2人,专家3人

  B、招标代表人2人,专家4人

  C、招标代表人2人,专家6人

  D、招标代表人2人,专家7人

  【答案】D

  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《招标投标法》主要内容。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,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,其中技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。

  3.下列情形中,债务人不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是( )。

  A、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

  B、债务人下落不明

  C、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

  D、债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

  【答案】B

  【解析】本题考查的是《合同法》主要内容。有下列情形之一,难以履行债务的,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:(1)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;(2)债权人下落不明;(3)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;(4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,债务人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,提存所得的价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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