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北京(东城区\西城区\朝阳区\丰台区\石景山区\海淀区\门头沟区\房山区\通州区\顺义区\昌平区\大兴区\怀柔区\平谷区\密云区\延庆区)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尚未确定。
参加一级建造师4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全科)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参加2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免二科)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资格证书;参加1个科目考试(级别为增报专业)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,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。
考试结束后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,按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第31号令)处理。
2019年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暂未公布,考生可参考2018年一级建造师合格标准。
2018年北京一级建造师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其总分的60%。
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符合免试条件,参加2个科目(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)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