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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《造价管理》<2.20>

[2020-02-20 09:39:08]   来源:大立教育北京分校   阅读数:

  学习不应该是生硬地往脑袋里填充知识,而是要理解知识,运用知识,真正去解决我们的疑问,这就要求考生们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了。大立教育北京分校题库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《造价管理》每日一练【2.20】已经更新,学习新知识的同时,别忘记通过做题巩固。

  1.【单选】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,按照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,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是指( )。

  A.要约到达受要约人、承诺通知发出

  B.要约通知发出、承诺通知发出

  C.要约通知发出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

  D.要约到达受要约人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

  【答案】D

  【解析】按照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,要约和承诺的生效是指要约到达受要约人、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。

  2.【单选】根据《合同法》,下列变更中属于新要约的是( )的变更。

  A.要约确认方式

  B.合同文件寄送方式

  C.合同履行地点

  D.承诺生效地点

  【答案】C

  【解析】有关合同标的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点和方式、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,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。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,为新要约。

  3.【单选】根据《合同法》,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合同,当事人一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,则( )。

  A.无论价格升降,均按新价格执行

  B.遇价格上涨时,按照新价格执行

  C.无论价格升降,均按原价格执行

  D.遇价格上涨时,按照原价格执行

  【答案】D

  【解析】《合同法》规定,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,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,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。逾期交付标的物的,遇价格上涨时,按照原价格执行;价格下降时,按照新价格执行。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,遇价格上涨时,按照新价格执行;价格下降时,按照原价格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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