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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一级造价工程师《案例分析》<4.9>

[2020-04-09 16:01:56]   来源:大立教育北京分校   阅读数:

  钟表可以回到起点,但时间却已不是昨天,对于自己认定的事情,不要胡思乱想,徒增困扰,即便要经历失败,也不为自己没努力过而遗憾。大立教育北京分校题库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《案例分析》每日一练【4.9】已经更新,新的一天,新的希望,开始今天的练习吧!

  某工程项目业主采用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》规定的计价方法,通过公开招标,确定了中标人。招投标文件中有关资料如下:

  1)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含有甲、乙两个分项,其工程量分别为4500m3和3200m3。清单报价中,甲项综合单价为1240元/m3,乙项综合单价为985元//m3。

  2)措施项目清单中环境保护、文明施工、安全施工、临时设施4项费用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为基数,费率为3.8%。

  3)其他项目清单中包含零星工作费一项,暂定费用为3万元。

  4)规费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、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之和为基数,规费费率为4%,税金率为3.41%。

 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,招投标双方按规定及时签订了合同,有关条款如下:

  1)施工工期自2009年3月1日开始,工期4个月。

  2)材料预付款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20%计,于开工前7天支付,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。

  3)措施费(含规费和税金)在开工前7天支付50%,其余部分在各月工程款支付时平均支付。

  4)零星工作费于最后一个月按实结算。

  5)当某一分项工程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增加10%以上时,超出部分的工程量单价调价系数为0.9;当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减少10%以上时,全部工程量的单价调价系数为1.08。

  6)质量保证金从承包商每月的工程款中按5%比例扣留。

  承包商各月实际完成(经业主确认)的工程量见表4-6。

图片.png

 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:

  1)5月份由于不可抗力影响,现场材料(乙方供应)损失1万元;施工机械被损坏,损失1.5万元。

  2)实际发生零星工作费用3.5万元。

  (金额单位为万元,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):

  【问题】

  1.计算材料预付款。

  2.计算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和预付措施费金额。

  3.列式计算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。

  4.列式计算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。

  5.承包商在6月份结算前致函发包方,指出施工期间水泥、砂石价格持续上涨,要求调整。经双方协商同意,按调值公式法调整结算价。假定3月份、4 月份、5月份3个月承包商应得工程款(含索赔费用)为750万元;固定要素为0.3,水泥、砂石占可调值部分的比重为10%,调整系数为1.15,其余不变。则6月份工程结算价为多少?

  【答案】

  问题1

  甲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=4500×0.124=558.O0(万元)

  乙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=3200×0.985=315.20(万元)

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=558+315.2=873.20(万元)

  材料预付款=873.2×20%=174.64(万元)

  问题2

  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=873.2×3.8%=33.18(万元)

  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=3.00(万元)

  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、措施项目清单计价合计及其他项目清单计价合计的3项合计之和=873.2+33.18+3=909.38(万元)

  预付措施费金额=33.18×(1+4%)×(1+3.41%)×50%=17.84(万元)

  问题3

  根据背景材料可知,5月份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。

  5月份甲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=1100×1240×(1+4%)×(1+3.41%)=146.69(万元)

  5月份乙分项工程工程量价款=1100×985 ×(1+4%)×(1+3.41%)=116.53(万元)

  5月份应支付措施费=17.84/4=4.46(万元)

  5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款=146.69+116.53+4.46=267.68(万元)

  5月份承包商的索赔款=1.00万元(施工机械损失l.5万元由乙方负担,零星工作费3.5万元最后一个月结算)

  5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=267.68 ×(1-5%)-174.64×0.5+1=167.98(万元)

  问题4

 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=900+1200+1100+850=4050.00(m3)

  6月份甲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降低额=4500-4050=450.O0(m3)

  6月份甲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降低额为清单工程量的10%,未超过10%,因此甲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应进行调整。

  6月份甲分项工程量价款=850×1240×(1+4%)×(1+3.41%)=113.35(万元)

 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=700+1000+1100+1000=3800.00(m3)

  6月份乙分项工程累计完成工程量比清单工程量的增加额=3800-3200=600.00(m3)

  6月份乙分项工程的累计完成工程量增加额占清单工程量的比例=600/3200=18.75%>10%,超出部分的单价应进行调整。

  超过清单工程量10%的工程量=3800-3200 ×(1+10%)=280.00(m3)

  这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=985×0.9=886.50(元/ m3)

  6月份乙分项工程量价款=[(1000-280)×985+280×886.5]×(1+4%)×(1+3.41%)=102.97(万元)

  6月份应支付措施费=17.84/4=4.46(万元)

  6月份应支付零星工作费=3.5×(1+4%)×(1+3.41%)=3.76(万元)

  6月份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的工程款=113.35+102.97+4.46+3.76=224.54(万元)

  问题5

  6月份应支付承包商的工程款=224.54×(1-5%)-174.64×0.5=125.99(万元)

  调值后的工程实际结算款=(750+125.99)×(0.3+0.7×10%×1.15+0.7×90%)=885.19(万元)

  6月份工程结算价=885.19-750=135.19(万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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